河北省衡水市教育考试院(1311)报考点2021年硕士网上报名公告
作者:在职研究生信息查询网 来源:在职研究生信息查询网 上传时间:2023-08-28
衡水市教育考试院报考点(报考点代码1311,以下简称我报考点)只接收初试方式为全国统一考试(含联合考试)的考生报名。初试方式为单独考试的考生请按招生单位或河北省教育考试院(以下简称省考院)的有关公告要求选择其他报考点。
招生单位或省考院有特殊规定的,考生应在指定报考点报名。例如:报考河北师范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各专业(学院代码011)并参加501、502、503科目考试的考生须选择石家庄市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501、502、503科目考试在河北师范大学进行,考生应按河北师范大学具体要求参加考试。辛集市考生应选择石家庄市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
因错选报考点造成无法参加网上确认或初试、复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一、选择我报考点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驻衡高校202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我市(含所辖县市区,下同)户籍的往届毕业生。
3、非我市户籍但在我市工作且近期(2020年6至10月)在我市缴纳连续三个月以上职工社保(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或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之一)的往届毕业生。
4、具有我市户籍或在我市工作(要求同3,即近期在我市缴纳连续三个月以上职工社保)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5、驻衡部队现役军人。
二、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31日,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考院、我报考点以及招生单位的有关网报公告要求报名,并支付报考费用(160元/人)。凡未缴纳报考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的,其报名信息无效。
对于取消报名信息(包括网上确认期间未通过我报考点审核)的考生,其填报原报名信息时所缴纳的报考费以及因系统原因重复支付的报考费,将由研招网信息平台在数据核查全部结束后退回原支付账户,请考生耐心等待。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如要重新填报报名信息,考生须通过报名系统对当前报名信息先进行“取消”操作,并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前重新报名、缴费。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所报考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凡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参加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网上确认有关事项
网上报名结束后,我报考点将户口在我市、在我市工作的往届考生数据分别与我市公安、人社部门进行对接,进行信息核查。信息虚假或不符合我市报考要求的,不能参加我报考点网上确认,其报名信息无效。
考生在网上报名支付成功后,本人务必按照(网上信息确认开始前在研招网和我报考点网站发布)的要求于2020年11月5日9:00至11月9日17:00期间登陆研招网,上传有关材料参加网上确认。
考生需提前准备的证件及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以网上信息确认公告的要求为准):
1、驻衡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有效居民身份证照片、学生证照片等。
2、户籍在我市的往届毕业生: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学历学位证书照片、户口簿首页和本人登记页照片等。
3、在我市工作的非我市户籍往届毕业生: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有效居民身份证照片、学历学位证书照片、工作单位介绍信照片、社保卡照片等。
4、户籍或工作在我市的自学考试或网络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有效居民身份证照片、自考成绩单或网络教育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照片、户口簿首页和本人登记页或社保卡及缴费单据照片等。
5、驻衡部队现役军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有效居民身份证照片、学历学位证书照片、照片等。
另外,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上传和。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须上传原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特别提醒:考生提交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并符合标准要求。证件照片要按照要求上传,严禁对照片进行修图。研招网将对考生上传的证件照与户籍、学籍信息进行在线比对,对证件照审核未通过的,或对考生提供的材料无法清晰、准确辨识的,或公安、人社部门反馈的户籍或社保信息有问题的,考生须按照要求重新提交、补充有关材料或到现场审验。
考生应保持通讯畅通,关注研招网(或学信网)发送的短信信息,并及时登陆研招网查看相关通知内容。考生须于规定时间通过网上确认平台完成本人的“核对网报信息、上传本人图像照片、上传身份证及其它相关材料照片”等手续,逾期不再补办。建议考生不要在网上确认的最后一天提交审核材料,以免因网络拥堵或审核不通过而没有充足的时间重新提交有关材料参加审核。
四、打印准考证
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五、初试有关要求
考生应在2020年12月19日后,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12月26日、27日的考试安排信息(考点、考场、座位号等)标注在考生准考证上;第三天考试科目的考试地点,我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站内短信的方式发送给考生本人。
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参加初试。凡在本报考点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初试期间,不得携带计时用表、通讯工具、计算器(准考证上有注明的除外)、智能手环、文具盒、眼镜盒、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为了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所有考生应积极配合并按有关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六、诚信考试温馨提醒
1.根据第二百八十条(节选):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根据第七条(节选):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3.根据第十九条(节选):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4.根据规定,研究生考试属于国家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在研究生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属于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此,我报考点郑重提醒广大考生:在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网上确认、参加初试过程中要树立诚信意识、规则意识、法律意识,避免违纪违法。
请考生及时关注研招网、省考院网站、招生单位网站、我报考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的相关内容,以免影响考试、录取。
我报考点网站:http://www.hseea.net
我报考点微信公众号:hs_zhaokao
我报考点地址:衡水市桃城区报社街488号
咨询电话:0318-2110612
特此公告
衡水市教育考试院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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