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法学院法律(非法学)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作者:在职研究生信息查询网 来源:在职研究生信息查询网 上传时间:2023-10-30
中山大学2023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约7600名(含推荐免试生),包括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种类型,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复试录取阶段将视教育部正式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生源状况和学校发展规划等情况对招生计划做适当调整。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中山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
(4)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须有国家考试机构或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所报考专业8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并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位),报考前须经报考院系审核通过;除复试外还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部分专业还将加试实验等科目。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目前就读学校同意,中山大学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6.我校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招生专业方向只接受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报考。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中山大学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具体要求请查阅各报考点公告。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和中山大学校内各招生单位网页了解中山大学校内外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填报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缴费并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中山大学报名点采取网上确认信息、缴费、采集图像的方式,具体要求和具体时间,将另行在中山大学研招网发布中山大学报考点2023年网上确认信息相关公告。其他报考点的考生确认报名信息的方式和要求,请查阅相关报考点的信息公告。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三、初试
(一)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卫生综合。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二)初试时间:北京时间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不超过14:30)。
(三)考生须根据教育部、各省级招办、报名点的规定选择报名点,初试考场由考生网报时选定的报名点安排。
(四) 考生应当在试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四、复试、调剂及体检
(一)中山大学自行确定本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各校内招生单位根据上线生源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可按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在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u3002
(二)具体复试内容、方式和程序等信息详见校内各招生单位复试阶段公布的复试录取实施方案。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三)我校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山大学校内各招生单位网页了解校内招生单位的调剂需求和相关要求,按相关规定办理调剂事宜。
(四)校内各招生单位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须配合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未获得学位者可不提交学位证书。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五)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校内招生单位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七)校内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八)特殊类考生初试加分政策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九)所有拟录取的考生,须于拟录取后在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及(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招生类别、招生计划及相关说明
(一)2023年中山大学招收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含国家专项计划)两个类别的硕士研究生。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含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等),须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户口等不转入我校;国家专项计划的硕士研究生,有关人事档案、户口等事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三)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上的招生计划是初步计划,实际招生计划将会根据我校校内各招生单位接收免试生人数和教育部最终下达我校的招生计划进行调整。拟招收推免生和直博生人数以最后教育部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通过考试方式招收的学科方向及招生计划将视推免生录取等情况进行调整,调整信息将于2022年10月23日前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请考生留意并及时修改报考专业、方向。
六、学习方式、培养校区(校园)
学习方式:非全日制。
由于学院搬迁、培养等原因,具体培养所在校区(校园)可能会发生变化,具体以校内各培养单位的实际安排为准。
七、学费
7.5万,学费参考往年。
八、修业年限
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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