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考研辽宁省抚顺市报考点网报公告
作者:在职研究生信息查询网 来源:在职研究生信息查询网 上传时间:2023-08-05
1、我市报考点接受统考考生、管理类联考考生、法律硕士联考生报名,不接受推免生、单考生以及强军计划考生报名。另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和辽宁省相关规定,我市报考点接受抚顺市域内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户口或工作为抚顺、沈阳、大连、锦州往届生的报考。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中只有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沈阳工学院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才可以选择我报考点进行报名考试。
2、11月5日-10日(具体时间以现场确认公告为准)请已在网上缴费并且选择我市报考点的报名考生到我市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成功后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即无任何异常提示的考生),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应届生携带学生证;往届生在现场确认时还需提供户口本、社保近三个月缴费证明、医保卡、社保卡中任意一种以证明考生本人工作或户口为抚顺、沈阳、大连、锦州。)以及网上报名编号到我市报考点确认报名信息,并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网报成功后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即存在异常提示的考生),如需修改相关学历学籍信息,还需携带学历证书原件及权威机构出具的学历(学籍)认证(证明)材料到我市报考点申请修改。(地址:抚顺市顺城区辉南路41号五职三中院内抚顺市招考办,详细地址请见抚顺教育网发布的现场确认公告。)。
3、凡在我市报名考试的考生请务必保证网上报名的各项信息的真实准确无误;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未确认网报信息的考生将无法参加考试和录取;在考试期间要保证诚信考试,严格遵守考试纪律,我市各考点将严肃处理违纪、作弊考生。
4、按照国家及省文件精神,今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将继续进行全程监控录像、屏蔽,并对考生进行安检和身份验证,请各位考生积极配合,并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5、在往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被处以停考处罚的考生,不得参加所限制年度的报考。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
6、报考沈阳音乐学院和鲁迅美术学院的考生不得选择我市报考点。
7、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抚顺市招生考试办公室高招科,电话:024-53996961。
抚顺市招考办
2018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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